建筑業企業資質增項申請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
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159]號)
4、《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22號)
5、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
6、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104]79號)
7、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號)。
8、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
二、提交書面材料:
無三、辦理程序:
1、個人信息采集與原件核對。用于企業資質的從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工人等),應先完成個人信息采集和建檔,其身份、學歷、職稱、業績等相關信息均應當按《關于繼續做好在滬建設工程企業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滬建管(2014)811號)》的要求,在資質申報前到市區各受理服務窗口完成個人學歷、職稱證書、外省市的現場管理人員證書等掃描件與原件核對。(其中技術工人也可在企業申報頁面中直接填寫,無需原件核對)。
個人信息采集的窗口路徑為https://www.ciac.sh.cn/CiacUserPortalRyWeb/SSO/Loginmobile.aspx。
2、企業相關信息采集與原件核對。用于企業申報的審計報告、設備購置發票、廠房產權證明等材料需要上傳掃描件至電子版《誠信手冊》(企業版),并提前到市區各受理服務窗口進行原件核對。(如牽涉到技術工人為外地分公司繳納社保的,需提供外地分公司社保繳納憑證及外地分公司營業執照掃描件,無需至窗口核對原件)。
3、電子化申報。登錄上海建筑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網上填報,具體見網上《操作說明》。
4、受理。
系統自動受理:企業完成填報后,系統將就填報資料的完整性及資質標準進行比對,比對通過的,自動受理并提供《受理通知書》。
5、審核、公示
6、審批、公告
7、領取證書或領取打印資質證書使用件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審和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時間)。
注: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準。
五、辦理結果:
建設部審批:接到通知后到建設部領取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上海市審批:上海建筑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網上辦事大廳,自行打印資質證書使用件。【資料整理】:上海貫馭??? 版權所有:http://www.js5u.net/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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