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
來源:上海貫馭 更新日期
2021-12-06 瀏覽: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以下簡稱“三類人員”) 安全生產知識的報名、培訓、考試等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發證管理辦法(試行)》(滬住建規范[2020]6號)文件精神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人才服務考核評價中心(以下簡稱“考評中心”)組織的“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初證報名、考試;繼續教育報名、培訓、考試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在本市注冊的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經理(B類)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可報名參加 “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報名。
一、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二、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B類),是指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
三、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知識初證考試報名由所在企業使用“法人一證通”,在“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崗位培訓考核評價信息管理系統”(http://zs.jsjtrc.com/jwkwweb/root)注冊并辦理報名手續。準考證由企業自行下載打印。
第五條 建筑施工企業的“三類人員”安全生產合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完成所在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并參加受委托備案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繼續教育培訓,且培訓時間不少于24個學時,方可報名參加安全生產知識繼續教育考試。
第六條 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報名,由考生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機構通過“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崗位培訓考核評價信息管理系統”辦理報名手續。準考證由培訓機構代發。
第七條 本市“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初訓和繼續教育考試具體報名、考試時間安排由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人才服務考核評價中心在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或“上海建交人才網”( http://jjrc.zjw.sh.gov.cn)上公示。
第八條 本市“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初訓和繼續教育考試統一實行計算機考試。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
第九條 本市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初證和繼續教育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考試題庫依據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定期更新。
第十條 試題以客觀題為主。包括: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第十一條 考生參加考試必須帶好有效的身份證原件以及準考證,考場采用人臉識別系統進行考生身份確認。
第十二條 初證或繼續教育考試不合格者,再次報名參加同一科目考試,其間隔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
第十三條 報名考試人員缺考,6個月內不得報名參加同一科目考試。
第十四條 參加初證考試人員違反考場紀律,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同一科目考試。
參加繼續教育考試人員違反考場紀律,吊銷“三類人員”證書,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同一科目初證考試。
第十五條 考生在計算機考試系統上參加考試,通過點擊試題答案選項應試,考試結束后系統自動評閱試卷,當場顯示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 考試結束一周后公開成績查詢,企業等相關部門可登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我要查”欄目中“施工現場人員考核查詢”、“ 上海建交人才網”、上海建交人才微公號查詢成績。同時將合格人員信息推送至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生成“三類人員”電子證書。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20日起執行。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人才服務考核評價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6-11.2021三類人員考試管理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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