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業人員信息采集的目的和意義
從業人員信息采集是針對在滬建設工程企業和人員在各類行政許可事項申辦時,重復遞交人員身份證、學歷、職稱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企業一次性收齊困難,審核人員真偽難辨,審批效率低下等諸多問題而開展的重要專項工作。旨在建立和完善在滬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個人信息庫,從而在今后的審批中進一步簡化受理材料和審查程序,方便企業和人員各類申請事項的辦理,提高審批效率,同時實現企業資質和人員的動態管理。
庫含信息為:人員身份證、資格考試、執業注冊、繼續教育、技術職稱、學歷教育、工作經歷、個人業績、崗位培訓、誠信記錄、個人簽名照片等信息,建庫之后將逐步實現:
1、企業資質申請材料的減量化,為下一步“數據審批”創造條件,原來需要企業按規定提供大量的職稱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將通過“數據化”形式完成,不再重復提供。
2、審查環節和內容的簡單化,經與其他管理部門數據交換及核實過的人員信息將免于審查。
3、信息資料的復用化,個人信息庫所采集的掃描件,經核實和電子標識后,可以在網上重復打印。不僅可用于資質申請,也可用建設市場、現場管理的其它方面。
二、人員信息采集的范圍
(一)本市企業
工商注冊地在本市的企業(包括中央直屬在滬企業)人員信息采集的范圍:
1、所有執業注冊人員。 2、資質標準中要求的各類人員,包括企業負責人、應急聯系人、職稱人員、持證上崗人員 、技能工等。 3、施工企業中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三類人員”
本年度人員信息采集的重點是企業負責人、執業注冊人員、中高級職稱人員、“三類人員”和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人員,其他人員可根據管理需求陸續采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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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地非上海的外省市或中央直屬企業人員信息采集的范圍是指在滬從事建筑活動的人員,包括在滬機構負責人、法人委托人、在滬備案的執業注冊人員、施工企業中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人員。
三、個人信息采集的步驟
1、首先完成人員身份信息采集(即:“讀卡”)
企業可集中攜帶本企業相關人員的二代身份證原件,也可由個人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就近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受理服務窗口(以下簡稱受理窗口,具體地址、聯系方式見附件)通過讀卡機自助完成個人身份信息采集。
持軍官證、外國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臺胞證等身份證件的人員身份信息到市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由窗口受理人員人工驗證、采集、錄入。
2、其次完成人員學歷、職稱及工作經歷等從業信息采集
完成“讀卡”的企業相關人員,通過上海建筑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網上辦事大廳“人員類”專欄中的“建設工程企業從業人員個人從業信息采集與維護”事項,輸入相關驗證信息及個人手機,獲取登入密碼后,由本人在網上填報學歷、職稱及工作經歷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書、簽名等信息(具體步驟詳見網上操作指南)。
四、個人信息如何認定為填寫完整
個人信息錄入時,需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認定為信息填寫完整:
1、完成個人注冊。
2、按照系統要求完整填寫個人最后學歷、最后職稱、從參加工作至今的工作經歷等信息,學歷和職稱要求上傳掃描件。
3、上傳個人簽名的掃描件。
五、個人信息如有變化如何處理
如果個人的身份證信息發生變化(換證),可持更新后的二代身份證到市區各受理窗口重新掃描身份證即可。
如果是由個人自行維護的信息發生變化,原則上可以由個人自行修改,但是一旦在人員注冊或企業資質申請中使用過,所有已填報過的信息將被鎖定,不得修改,如果確實有新增信息或變化,可以添加紀錄,但是必須新增信息的原因進行說明。
由系統自動提供的信息(如注冊信息、個人業績信息等),個人不得修改。
六、個人信息采集是否可由企業集中完成
人員身份信息采集,可由企業集中攜帶本企業相關人員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就近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受理服務窗口(以下簡稱受理窗口,具體地址、聯系方式見附件)通過讀卡機自助完成。
個人學歷、職稱及工作經歷等從業信息采集,必須由從業人員本人進行信息錄入和維護,并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個人信息作假,將記入個人的不良行為記錄。
七、個人從業信息采集應事先準備什么材料
為提高效率,請事先準備以下材料:
1、按照分辨率72dpi-100dpi,比例1:1,文件類型為JPG、JPEG,文件大小不超過300KB的標準,制作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職稱證書掃描件。
2、請點擊進入“個人簽名信息”,按照要求準備“簽名信息采集表”掃描件。
八、本市企業誠信手冊自檢的基本步驟
注冊在本市的企業(包括中央直屬在滬企業)誠信手冊自檢的步驟如下:
第一步,對本企業的基本信息進行確認。
第二步,組織并督促本企業在資質標準中要求的各類人員盡快完成身份證掃描及個人信息錄入工作。
第三步,在本企業相關資質中確認各類人員的角色。
完成以上工作后,企業可以將相關信息進行保存和提交,方可視為完成誠信手冊自檢。
九、企業自檢時對本單位人員確認的原則
個人完成人員身份證掃描及個人注冊后,企業可以在自檢時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選擇。一個人只能由一家企業進行選擇。確認的原則:
1、注冊人員優先,凡是注冊在本單位的人員,無論是否在本單位繳納社保均可優先確認。
2、社保優先,對于非注冊人員,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人員可以優先確認。
3、對于無單位繳納社保的非注冊人員,以原誠信手冊使用單位優先選擇。
十、什么情況下企業的誠信手冊會被關閉
本市企業未在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誠信手冊自檢的,視為“逾期未完成自檢”。逾期未完成自檢或未參加自檢的將被關閉誠信手冊。
外省市進滬企業未在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誠信手冊自檢的,視為“逾期未完成自檢”。逾期未完成自檢或未參加自檢的將被關閉誠信手冊,狀態改為“備案失效”。
十一、什么情況下視為“未通過自檢”
2014年8月31日后,注冊在本市的建設工程企業,如果各類人員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的,將被視為“未通過自檢”。
對于未通過自檢的企業,管理部門除了會在系統中對企業進行提示外,將分批分類實施動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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